----------------------------------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配套码头
公告-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配套码头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已于2015年12月31日由广东省发改革委以粤发改能电函[2015]5989号批准建设,配套码头工
程的初步设计已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审查。项目业主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角。
2.2 招标项目规模
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拟建设煤码头一座,包括7万吨级泊位1个(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预留),码头
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94万吨;同时考虑到工作船停靠需要,另外建设2个工作船泊位(施工期作为重件码头使用,结构按1000吨级杂货船建
设)。为满足船舶泊稳要求,建设防波堤一座。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8年12月 10日至2020 年9月9日,共21个月(起止时间可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投资建设时机调整)。
2.4 招标范围: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相关服务,包括各专业的专项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
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监理服务期:2018年12月10 日至2022年9月9日共45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条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项水运工程投资额超过500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同时具有独立
完成单项长度不低于600米的沿海防波堤或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包括海堤、护岸和围堰)施工监理业绩、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重力式码头施
工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同时
具有沿海5万吨级或以上重力式码头工程的监理经验。总监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4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工程配备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主要监理人员不少于16人,岗位登记
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6 其他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
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7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的评价等级不能为D级。(注: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
2017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如果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和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
结果等级对待);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的查询结果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或查询结果非近三年。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1]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不得同时中标监理标段和施工标段(A标段、B标段),否则按否
决其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00时
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④加盖单位公章的上
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及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辅助资料每套共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下同):2018年11月15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15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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