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大队办公楼外墙修缮和内部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10月22日 |
| 时间:2018-10-22 16: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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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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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22日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大队办公楼外墙修缮和内部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10月22日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大队办公楼外墙修缮和内部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FZC1810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我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10月16日发布更正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1、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十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11月1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5受理区。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11月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现更正为:十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11月7日13:15至13:45(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5受理区。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11月7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的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5 | 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 14 | 投 标担保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汇票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8年10月29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 名: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东港支行;账 号:2869 6230 2466递交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2018年10月29日16:00以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 | 17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 收 件 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5受理区。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日13时30分 | | 18 | 开 标 | 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日13时30分地 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 | | 31 |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 |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文第二章“合同条款”第5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 | 现更正为:| 5 | 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 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 | 14 | 投 标担保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汇票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8年11月4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 名: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东港支行;账 号:2869 6230 2466递交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2018年11月4日16:00以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 | 17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 收 件 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5受理区。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7日13时45分 | | 18 | 开 标 | 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7日13时45分地 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 | 31 |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 |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文第二章“合同条款”第5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5、人、材、机的消耗量执行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的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8.5投标报价要求中:①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现更正为:①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招标人所给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施工设计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如在具体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中:30.2 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价格合同 现更正为:30.2 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总价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磊电 话:0411-66773975招标代理公司: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联系人:曹媛媛电 话:0411-82820228传 真:0411-82821838(自动)电子邮箱:hongfeng-dl@163.com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东港支行2869 6230 2466
来源:辽宁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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