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2日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采购管道漏磁扫描检测系统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NBRL-18302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要求 |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子包一 | 管道漏磁扫描检测系统 | 1套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 49.5 | 49.5 | 子包二 | 磁致伸缩导波检测仪 | 1台 | 79 | 79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截止时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提供期限:2018年10月22日至 2018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 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2.1.供应商可至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至电王先生(电话:0574-28830072)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2.2.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将被拒绝。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快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所投子包号)。户名: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帐号: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12010122000560368。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子包一9000元人民币,子包二15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于2018年11月12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代理机构账号(以实际到账为准)。代理机构对缴入的保证金一般不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中。财务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3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33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13日14:00(时间)在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开标(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33楼),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公告、结果公告网址: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A座;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121383;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潘佳琼;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将不能公告中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 本政府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