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内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禄劝一中智慧新课堂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禄劝一中智慧新课堂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1.2.2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1.2.3采购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和说明”。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1.2.4采购预算:约10246000元。 1.2.5交货及安装期:需于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地点:禄劝县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提供产品必须有随机产品合格证);所有产品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售后服务要求:保修期不得低于2年;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需有2人以上提供技术处理,故障维修常住本地),上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2.7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备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完税证明、社保登记证及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在云南省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省外企业需要提供云南省内地区办公地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在昆明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