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民和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8年重点防护林中央预算内资金)(第二次)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26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民和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8年重点防护林中央预算内资金)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拟对民和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8年重点防护林中央预算内资金)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526409 |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