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偃师市环境保护局于上午发布偃师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0月27日 |
| 时间:2018-10-27 04: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2262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关于:2018年10月27日偃师市环境保护局于上午发布偃师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0月27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27日偃师市环境保护局于上午发布偃师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0月27日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偃师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偃师市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府店、大口、翟镇、邙岭、缑氏五个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1.项目名称:偃师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期采购”项目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偃公采【2018】120号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8】275号代理机构编号: GMHG18390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 预算金额:202.5万元控制价:192.38万元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9、质保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0、运维服务:免费运维服务1年11、供货及安装地点:业主方指定位置12、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二、招标内容:重点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期采购项目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颗粒物PM2.5自动分析仪 | 台 | 5 | | 2 | 颗粒物PM10自动分析仪 | 台 | 5 | | 3 | 气象仪(五参数) | 套 | 5 | | 4 | 数据采集仪 | 台 | 5 | | 5 | 数据监控上传平台 | 套 | 5 | | 6 | 配套采样系统及辅助设施 | 套 | 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7、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服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公告期5个工作日)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文件,其次点击“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六、投标文件的投递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商都路68号 联系人:马清生电 话:182388905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301室联系人:赵小茜电 话:0379-65527717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来源:河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河南
上一篇: 2018年10月27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于上午发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莒州路、淮河路、大渡河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10月27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河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