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
招-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
项目招标
招标人: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33-184042139G4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柴集团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划转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根据《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2003]第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对玉柴集团开展清产核资。目的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现有资产数量、构成、使用状况和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核实有关资产的损失情况,消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打好基础,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2招标范围:选择一家中介机构对玉柴集团进行清产核资和专项审计,清产核资的范围:纳入玉柴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本级1户、二级公司10户、三级及以下公司55户共66户(不含纳入玉柴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但已在新三板挂牌等二级公司4户、三级及以下公司15户共19家不需开展清产核资的公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括审计业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审计、经济鉴证类业务的中介机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5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015年起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业绩要求:2013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在国内承担过国企清产核资审计的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10月26日08时30分00秒起至2018年11月2日17时30分00秒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购买。
4.2购买招标文件需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文件的清晰扫描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2018年11月16日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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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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