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泸市发改资环【2017】128号、泸市发改行审函[2018]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地方配套和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
施工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资环【2017】128号、泸市发改行审函[2018]39号)的招标组织形
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古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泸州市叙永县正东乡、古蔺县桃基洞。
2.3建设规模:建设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线。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主厂房、烟囱、综合楼、综合水泵房、渗滤液处理站、冷却塔、调压站、供排水系统,职工宿舍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2.4计划工期:275个日历天,自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开工日起至工程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日止。
2.5招标范围:
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厂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受及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系统、飞灰和炉渣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
天然气系统、供排水系统、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空气压缩系统、磅房、消防系统、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公用系统等。
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含装饰装修、场平工程、附属生活楼、景观绿化、临建工程)、调试(含整套启动调试、机组性能试验)、人员培训
、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保证项目通过环保、安全、消防、职业病、水保、电网安全性等专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红线外临时用地由甲方负责租用,乙方负责建设、使用和恢复。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消防及环保水保等各种工程及其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总包方负责调试所需的各种能源介质、化学药品、原材料、环保耗材、辅助设备、公共设施等所有消耗性材料和器具直到72+24小时试运结束,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6技术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1-9)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2.6.3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要求。
2.6.4工程满足招标人有关工程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0)AAA级标准,同时达到《火力发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的要
求。
2.7标段划分:EPC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在业务范围内有“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若具备以上设计资质但无“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需提交与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联合体协议参与投标;
(3)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
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EPC工程能力。
(4)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5)信誉要求:无市场禁入情况;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
买招标文件,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无需验原件,通过扫描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验);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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