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主力泡沫消防车4台、重型泡沫消防车2台招标
招标-主力泡沫消防车4台、重型泡沫消防车2台招标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齐齐哈尔等支线机场主力泡沫消防车及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齐齐哈尔等支线机场主力泡沫消防车及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
2.2招标范围:主力泡沫消防车4台、重型泡沫消防车2台
2.3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
主力泡沫消防车:牡丹江海浪国际机场、黑河瑷珲机场、齐齐哈尔三家子国际机场、佳木斯东郊国际机场各1台
重型泡沫消防车:牡丹江海浪国际机场、黑河瑷珲机场各1台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供货能力的专用车辆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切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邮购招标文件的
,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售价9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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