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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0月30日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于下午发布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30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6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春市建政路1051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0431-818698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 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8-670;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1010]-3234号; 4、采购内容:工程设计服务;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6、采购金额:25万元;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7、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7.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7.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关设计经验,有主持过同类或者类似项目经验; 7.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7.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6投标人须提供上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7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7.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7.8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7.9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7.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1: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出不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11月20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1月20日10:0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0.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建政路1051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869858 招 标 代 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史女士 电 话:1375616154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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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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