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0月3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总队医院被服洗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31日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被服洗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被服洗涤项目 项目编号:2018-305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889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558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 0451-84889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0451-51963073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被服洗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被服洗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30544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被服洗涤包括医用被服、公共被服、医生白服、护士白服等 五、服务期: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6.2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在“诚信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例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6.3 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 A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洗护(洗衣)服务的相关内容); B 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C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D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E 具有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 F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 其它要求:近三年内有与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洗涤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H 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6.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55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451-84889501 采购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451-51963073 2018 年10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6.2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在“诚信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例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6.3 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A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洗护(洗衣)服务的相关内容); B 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C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D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E 具有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F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 其它要求:近三年内有与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洗涤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中标通知书等)H 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6.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黑龙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黑龙江
上一篇: 2018年10月3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坑梓法庭电力系统修缮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0月3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黑龙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