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岭县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日
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岭县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岭县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DQ2018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988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岭县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北街327号 联系方式:吴科长、138949337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431-889889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岭县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岭县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岭县中医院,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名称:长岭县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LDQ201810-01; 2.3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采购预算 | 01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一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386000元 | 02 | 全自动细菌/分支杆菌培养检测系统一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806000元 | 03 | 电子鼻咽喉镜一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850000元 |
2.4 交货地点:长岭县中医院,具体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5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并保证验收合格后立即投入使用; 2.6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技术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下述要求,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4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验收单;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2018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缴费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中医院 办 公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北街327号 联 系 人:吴科长 电 话:138949337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1-88988999 监督管理部门:长岭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下述要求,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1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吉林长岭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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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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