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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设施维护改造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11月2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设施维护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通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设施维护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DFHT2018-1101-FW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15043503045 联系方式:兰凤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 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一楼标书发售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一楼标书发售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1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设施维护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通市发改发【2018】1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87%,自筹13%,招标人为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附属设施维护改造工程(监理) 2.1.1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1101-FW04 2.1.2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阶段全部监理服务。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填埋库区封场覆盖面积53370㎡,新建导气井6座,加高加固防飞散网1030m,新建地下水监测井3座,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规模为200㎡/d,修补及新建场区垃圾坝,修复场区截洪沟等。 2.3监理招标内容: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长流村,通化市官道岭西坡; 2.5 工期要求: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30日。 2.6 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全过程为止。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原件及职称证书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一楼标书发售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收取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1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通化市城乡建设局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118号 联系人:兰凤鹏 电话:1504350304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孙悦 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招投标监管部门: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通化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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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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