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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右滩水厂饮用(第二次)水源保护区左滩渔业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竞争性谈判11月2日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的委托,拟对 右滩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左滩渔业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1811-20078013-0023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右滩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左滩渔业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71,188.4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单独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单独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单独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4.2单独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单独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为联合体成员,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两家)。 注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注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其相关的所有响应均为无效。 7、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合体代表可以是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也可以是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的代表)。 8、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1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2 供应商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上打印页。 5、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仅适用于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 6、《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需提交);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名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名时需提交); (联合体代表可以是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也可以是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的代表)。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信息”(www.gdgpo.gov.cn/queryIllegalList.html)以上三个网站查询单独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信用记录的结果页面打印件; 9、购买文件经办人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资料不齐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备注:①现场报名当天或报名资料寄抵当天,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显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无效,禁止参加谈判。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最终以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1 月05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7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8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1 月08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三楼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1 月08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三楼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05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0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57-2733651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先生 | 联系电话:0757-2233430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29栋202-204房 |
| (三)采购人: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 地址:龙江镇交通中心 |
| 联系人:蔡彩云 | 联系电话:0757-29839912 |
| 传真:0757-29839910 | 邮编:52831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2日
来源:广东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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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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