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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局12366平台辅助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日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省局12366平台辅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省局12366平台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XXZG2018-8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信 项目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白沙街1号 联系方式:刘信 0731-85118118-1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晗、祝婷、康艳 0731-844522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楼1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原文: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的委托,对省局12366平台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G2018-86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1、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省局12366平台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G2018-866 3、项目预算:1500000.00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5)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购买招标文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11月23日14: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14:30 时。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7.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 银行帐号:73190 233 411 0401 7.4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地 址:长沙市白沙街1号 联系人:刘信 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楼1801室 联系人:吴晗、祝婷、康艳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监管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自行监管) 联系人: 刘信 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来源:湖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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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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