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3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余杭区基础测绘1:500数字地形图 动态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1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临[2018]2073号批准,现就2018年余杭区基础测绘1:500数字地形图动态更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2018年余杭区基础测绘1:500数字地形图动态更新项目(YHZFCG2018-19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18年余杭区基础测绘1:500数字地形图动态更新项目及相关数据的生产入库。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主要以区域为界,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或者多个标项响应投标,但供应商中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8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价为450万元,第二标段预算价为4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同时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2日至2018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需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4幢(华元大厦)20层2022室,联系人:单工,联系电话:0571-86320706 18072887619。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当天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用300元。 八、两个标项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准备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复核后退回;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两个标段报名材料只需提供一份,报名时明确所投标项即可。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九、招标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 十、标段一和标段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13时30分止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4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一、标段一和标段二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3日13时30分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4 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9268186 2、委托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0571-86320706 18072887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十三、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2022室。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来源: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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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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