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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安康市中医医院文化展厅提升改造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11月6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中医医院文化展厅提升改造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文化展厅提升改造采购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CGZB2018018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 联系人:杨科长 电话:0915-81837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系人:田工 电话:0915-3236366 传真:0915-32165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安康市中医医院文化展厅提升改造采购项目(三次)1项 项目概况: 采购中药标本(浸制标本、生药标本、饮片标本等)、中药文化展板、展台等 项目用途: 用于中医医院中药文化展厅提升改造 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中药标本制作与销售;(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主体信用查询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07 09:00:00至2018-11-1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采购文件获取时须携带委托书、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8 09: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1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8-11-28 09: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603评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36366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06 附件:
来源:陕西安康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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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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