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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黄石港区三供一业小区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11月7日
黄石港区三供一业小区改造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HRJ-HS201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港区三供一业小区改造工程(二次)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了本项目招标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黄石市黄石港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 2.2 投资规模:约1060万元 2.3 计划工期:100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2.5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必须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9月 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市政或房建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含在建工程);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3年9月 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及以上市政或房建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财务能力要求: 3.3.1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2从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 3.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 5.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 源局发〔2018〕27号)、《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 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8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网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2需要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份(U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详见一楼大厅显示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份(U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湖北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黄石市黄石港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黄科长 电话:13872149962代理机构(盖章):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话:13264877052
来源: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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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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