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片区)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片区)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及安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片区)标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2018】55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省大兴沟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出资比例86%+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识系统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片区)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2.2预算金额:总投资3322.79万元
2.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三、四标段),每个标段的采购内容如下:
二标段:提醒警示型标牌520块(其中:天桥岭分局60块,大兴沟分局60块,汪清县分局100块,汪清分局100块,珲春市分局100块,珲春分局100块),含信息提醒系统;
三标段:解释说明型标牌500块(其中:天桥岭分局50块,大兴沟分局50块,汪清县分局100块,汪清分局100块,珲春市分局100块,珲春分局100块),含语音解说系统;
四标段:定位指示、导向性标牌500块(其中:天桥岭分局50块,大兴沟分局50块,汪清县分局100块,汪清分局100块,珲春市分局100块,珲春分局100块),含定位救助系统;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中标单位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运行并保证验收合格。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相应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6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
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开户许可证
5)有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或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身份证;
7)在“吉林省建筑市场建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
8)相应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二标段:1000元;三标段:1000元;四标段: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8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
(4)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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