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报警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1月7日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报警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对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报警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编号:楚柏采字[2018]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报警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2、采购范围:更新改造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检修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和通风空调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00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6、实施地点:楚雄州公务中心。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实施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50%时,再付合同总额的20%;项目经采购单位或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含试运行正常)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剩余的5%于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指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业绩要求:公司近3年内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云南省外入滇企业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执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9:00时至2018年11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费1000.00元/份,于开具投标保证金时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密封后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以前送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采购人不予受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 银行帐号:251603240920008777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gov.cn、楚雄州人民政府服务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九、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宗明 联系电话:0878-3389957 联系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677号 邮政编码:675000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琼 联系电话/传真:13638720166 0878-3375511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黎明路井家小区48号二层 邮政编码:675000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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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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