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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0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前期工作规划勘测设计服务项目YLFCG20183002-F招标公告11月7日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前期工作规划勘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前期工作规划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LFCG20183002-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义廷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已经获得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防城港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次市本级财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防发改前期〔2018〕398号)批准,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防城港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防水招标备案〔2018〕46号,现对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 建设规模: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新建黄淡水库引水工程,引水流量1.3m³/s,铺设管线长8.23km;新建江平江提水工程,抽水流量1.5 m³/s。黄淡水库引水工程与江平江提水工程互为应急备用水源。新建江平水厂至木头滩水厂供水管线长41.37km,供水流量1.3m³/s;新建江平水厂至湾潭水厂管线长2.27km,供水流量0.579 m³/s,总投资64185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防城港市第二水源(黄淡水库及江平江)供水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2.3工作时间要求: 项目建议书成果:自签订合同后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送审稿)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项目建议书通过后3个月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道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中净利润不得出现亏损(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2018年7-9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6日,每天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 (3)发售人:陈义廷、卢宇轩,联系电话:0770-2882899。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2018年7-9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采用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在开标现场需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 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银行账户:945 002 010 013 388 892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6.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2. 其他事项 6.2.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2 招标人约定:2017年7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3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年12月4日9时30分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37号 邮 编:538000 联系人:冯丹 电 话:0770-2838149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邮 编:538000 联系人: 陈义廷、卢宇轩 电 话: 0770-2882899 传 真:0770-2882818 招标人: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1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来源:广西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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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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