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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连云港海事局灌河堆沟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码头工
招标+连云港海事局灌河堆沟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码头工
程施工招标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事局灌河堆沟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项目名称)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连云港海事局灌河堆沟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海计装〔2018〕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建工程位于连云港灌南港区九队作业区的中上游,刘庄闸下游的灌河北岸。
2.2工程规模:建设接岸引桥长115米、宽5米及配套设施。
2.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人民币528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规定的工程施工及保修全过程。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2015-2017年无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在交通运输部最近一次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及以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近3年(2015年~2017年)信誉良好,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骗取中标等违规现象发生;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证(B类),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6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7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43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8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的形式向招标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9:00至2018年11月12日16:00。
4.2(A)已在线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6日9:00至2018年11月12日16: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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