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第二十期《节能货物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以及第十八期《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货物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优先于只获得节能货物认证的货物。(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医疗设备维修;且有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全部服务的能力;(2)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需提供有效期内ISO9001或ISO13485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提供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工程师两名以上资格证书,并符合专业技术要求;提供企业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以及劳动用工备案证明。(5)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1月08日到2018年11月12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1月08日9: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9: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3日 16点30分 第二开标室(1) 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大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11月08日至2018年11月12日 备注:无 12、本项目采购人: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 石河子市北二路107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彭毅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3-2850405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石河子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项目联系人: 宋新华 联系电话: 15276305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