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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昆明市新闻中心消防工程改造项目招标
项目=昆明市新闻中心消防工程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昆明市新闻中心消防工程改造项目已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新闻中心管理处,项目业主单位有昆明市新闻中心、昆明广播电视台、昆明报业集团、昆明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三家业主单位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昆明市新闻中心消防工程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新闻中心消防工程改造项目(招标编号:R5300000000518001592)。
2.2建设地点:昆明市丹霞路198号昆明市新闻中心。
2.3招标范围:昆明市新闻中心消防工程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内完工(含施工准备期)。
2.5质量要求: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绘制详细完整的各单体建筑消防竣工图纸。
2.6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在消防部门备案;
3.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效的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9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消防工程项目至少2项;
3.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每份,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7日13时30分至2018年11月2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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