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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电梯工程招标
项目=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电梯工程招标
招标人: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电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单位: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包含1#~10#楼客梯兼消防电梯、担架兼消防电梯和观光电梯兼消防电梯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2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电梯共23部,最高控制价为10910430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控制价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市。
2.3交货时间:1#-5#电梯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起50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妥《电梯使用证》并交付招标人(招标人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6#-10#电梯乙方收到发货通知书后起50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妥《电梯使用证》并交付招标人(招标人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1)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电梯制造商;
2)电梯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上注明的电梯类型和参数应能满足《电梯需求一览表》的电梯类型和参数要求。
3)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并满足验收要求;且安装维保单位未被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为丁级未整改单位处理意见的通知》列入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已重新取得《许可证》或取消暂停新接业务限制的除外)。(如为授权安装单位,须附上委托书及资质证书,一家安装单位只能接受一个投标申请人的委托);
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及报名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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