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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2018]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11月10日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YCZ2018026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 项目联系电话:0731-225095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66号 联系方式:唐 卓、0731-221897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 敏 杨启龙 代理机构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三)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 项目联系电话:0731-2250952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3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3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两型产品 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自助办税终端设备 | 报税认证自助终端:1台;发票代开自助终端:1台 ;发票申领自助终端:1台;安装、调试及培训各一项;自助终端维护一项。 | 1、服务质量达到货物制造商公开的服务标准;不低于生产厂家的“三包”服务时限。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服务响应时间12小时内到场服务。 | 1、交货期:在合同签定后在15日历天内全部项目完成供货、验收、安装并交付使用。 2、保修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否( ) | 否( ) | 否( ) |
来源:湖南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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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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