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项目=微粉氢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单梁起重机、电葫芦
项目=微粉氢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单梁起重机、电葫芦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微粉氢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单梁起重机、电葫芦(招标项目编号:0118-ZB155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1项目名称: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微粉氢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单梁起重机、电葫芦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单梁起重机 Q=5tH=36m 台 2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交货 招标人项目现场
2 电动葫芦 Q=2tH=36m 台 2 招标人项目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微粉氢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单梁起重机、电葫芦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具有生产、销售的相应资质及许可证;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3.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在国内外有近三年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绩并具有正常运行的良好记录,提供合同及反馈意见;(近三年,指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3.6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11-0709:00——2018-11-17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在线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标段01文件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716:00(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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