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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梅河口人民检察院图书采购计划公开招标公告11月12日
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人民检察院图书采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梅河口人民检察院图书采购计划 项目编号:JLXGD-2018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 项目联系电话:0435-4367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9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13500977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虹 电话:0435-436755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梅河口人民检察院图书采购计划; 2、招标编号:JLXGD-2018017; 3、采购内容:采购图书 (详见采购清单); 4、交货地点:梅河口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5485万元;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8、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与本招标内容相关;3、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盈利);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样品书。7、其他要求: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注: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54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审计财务报告书、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709室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X[20181106]-044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采购人为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河口人民检察院图书采购计划; 2、招标编号:JLXGD-2018017; 3、采购内容:采购图书 (详见采购清单); 4、交货地点:梅河口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5485万元;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8、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与本招标内容相关; 3、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盈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样品书。 7、其他要求: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注: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审计财务报告书、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709室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4时 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709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999号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13500977777 电子邮箱:8896552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联系人:刘虹 电话:0435-4367555 电子邮箱:jlxgd@qq.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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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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