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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2日

时间:2018-11-12 11: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5034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1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2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2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8111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5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时间从事物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实际经验,公司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10月)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81118-2

1.招标条件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服务期:二年

2.4采购内容:物业服务采购

2.5服务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2.6 采购预算: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时间从事物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实际经验,公司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10月)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10月)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31-8365115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李博  

电  话:1584310506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吉林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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