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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恒温恒湿
【公告】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恒温恒湿
除尘间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恒温恒湿除尘间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69号七二五所园区内B2车间。2.2本
次招标范①房间结构、墙面、窗户、门等维护结构②空调机组、管道等空调净化系统:③房
间工艺配电、照明等管网系统:④其他改造及质保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
容)。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合格。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恒温恒湿除尘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贵人2015年
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单份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单份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
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不得与
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
3.6质量安全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
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
司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09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1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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