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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19年度IT运维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4日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19年度IT运维支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19年度IT运维支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LPSPF0118QY03ZC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 联系方式:罗先生,0763-3865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0763-3813002-2422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清远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2019年度IT运维支持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人民币120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1.4.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5:00 至 2018年11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3813002@163.com),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账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2)如采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来源:广东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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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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