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4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良庆区体强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1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良庆区体强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南宁市良庆区体强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S(3)201818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76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卢工 0771-4862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工0771-280765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市良庆区体强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本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人员。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3.2.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初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3.2.6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人。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6.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0:00 至 2018年11月19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1月13日00:00时至2018年11月19日23:59(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可自行登录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良庆区体强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宁市良庆区体强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良发改投资【2018】3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代建单位为:南宁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和城区财政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良庆区体强路东侧、五象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3145.50平方米,其中综合教学楼为3129.5平方米,门卫室16平方米。此外,还包括活动场地、绿化工程、围墙等。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简称上控价):1606.0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226天(日历天),预计为 2018年12月18日至 2019年7月 31日。总承包工期包括设计工期与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其中:设计工期为50天(含审批),即: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批过程及需修改完善预留10天;施工工期为176天。 2.2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2.2.1设计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 2.2.2总承包内容招标(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试运行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2.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初步设计报批; 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变配电工程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等开工前一系列手续。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2.2.2、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由招标人报良庆区财政评审中心委托第三方编制和审核招标控制价。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具体设计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设计[室外景观、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道路、路灯、绿化、管网及亮化、消防流线设计等]; (2)建筑设计(含平面设计、立面设计、剖面设计等); (3)结构设计:各功能用房; (4)给排水设计(含太阳能工程); (5)电气工程设计(变、配、发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系统等);要求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及安全防护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达到相关标准及供电部门等主管部门要求; (6)通风空调工程设计(含通风、防排烟系统设计等); (7)消防设计[含建筑消防;电气消防(包含电源、应急照明、导线选择及敷设方式、火灾自动报警 及消防联动系统、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给排水消防(包含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等);防排烟系统及防火设计]; (8)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9)智能化系统设计[含信息设施系统设计(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讯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包含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 (10)变配电工程设计(如果供电局要求校区新增一路高压进线,则需包含市政变电所或开闭所至校区中心配电房的高压配电外线工程的设计),变配电工程的设计图纸需通过供电局的审核后才能施工。如供电局要求变配电设计必须由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则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1)节能设计(含建筑节能、电气节能、给排水节、暖通空调节能及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等); (12)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方案设计; (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 2.2.2.3、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 2.2.2.4、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临时设施(含围墙)等。 2.2.2.5、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办理工程建设前期涉及的工作,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报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变配电工程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电梯)等开工前一系列手续。上述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涉及所有土地手续及相关收费由招标人支付。 2.2.2.7、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2.2.8、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 (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2.9、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本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人员。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2.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初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2.6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人。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3日00:00时至2018年11月19日23:5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4.2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1月13日00:00时至2018年11月19日23:59(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可自行登录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网上发布。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71-4862902 传真:0771-4862902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东风北路1号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杜工 电话:0771-2807659传真:0771-2807659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10.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1-5535031 招标人: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西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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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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