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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2018)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场所消防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变更通知11月14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场所消防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543项目各供应商: 由于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报名家数不足,现对DZC20182543大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场所消防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1月1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3、服务期: 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止。 4、其他未变更事宜以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