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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凤庆县交(第一次)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11月16日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C530921201800073)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 2、采购货物主要内容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详细技术参数”;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包含所有物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服务期: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供完;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预算金额:7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生产厂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 2、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近年内有完成供货的财务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良好的管理服务经验及经营诚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项目进行拆项、分包及转包。 (二)代理商: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 2、 持有生产企业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品牌唯一授权书。 3、近年内有完成供货的财务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良好的管理服务经验及经营诚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项目进行拆项、分包及转包。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11月19日下午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备注: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文件费交予本项目代理机构,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15时00分,地点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11月27日15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cggz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开标时间前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五、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15时00分以前。 (二)金额:7500元(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045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傅韦霖 联系电话:0883-421111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强 联系电话:15288187400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C530921201800073)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 2、采购货物主要内容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详细技术参数”; 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沥青采购包含所有物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服务期: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供完;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预算金额:7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生产厂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 2、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近年内有完成供货的财务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良好的管理服务经验及经营诚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项目进行拆项、分包及转包。 (二)代理商: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 2、 持有生产企业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品牌唯一授权书。 3、近年内有完成供货的财务能力、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良好的管理服务经验及经营诚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项目进行拆项、分包及转包。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11月19日下午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备注: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文件费交予本项目代理机构,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15时00分,地点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11月27日15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cggz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开标时间前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五、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15时00分以前。 (二)金额:7500元(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045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傅韦霖 联系电话:0883-421111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强 联系电话:15288187400
来源:云南凤庆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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