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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6日

时间:2018-11-16 13: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5825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陕西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1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6日的信息
来源:陕西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16日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2018-070Z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

联系人:薛维斌

电话:0917-85895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人:梁思源

电话:029-82680887

传真:029-8268097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法制宣传

采购预算: 79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16 09:00:00至2018-11-2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06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06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2680887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91000011012010005618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11-16

附件:
来源:陕西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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