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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16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11月16日
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邢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2018-3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宠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059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建设东大街691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靳子华 电 话:0319-36325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王玉宠 电 话:0319-2605902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中华西大街98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邢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开行审投资建字【2018】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建设东大街691号。 2.2建设规模:办公楼、附楼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等。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和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16日00:00时至2018年11月2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直接登录交易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03.91:81免费自行下载;请务必在“已报名项目”里确认已经报名成功。 4.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登录“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03.91:81), 直接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03.91:81)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3675016。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邢台经济开发区建设东大街691号 联 系 人:靳子华 电 话:0319-3632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中华西大街988号 联 系 人:王玉宠 电 话:0319-2605902 电子邮件:wanxin2131850@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和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3.74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0:00 至 2018年11月22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直接登录交易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03.91:81免费自行下载;请务必在“已报名项目”里确认已经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河北国家税务总局邢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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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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