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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肇庆市第中学砚都校区第二学生食堂经营权承
【招标】肇庆市第中学砚都校区第二学生食堂经营权承
项目招标
招标人:肇庆市第中学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受肇庆市第中学的委托,对肇庆市第中学砚都校区第二学生食堂经营权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844DZG3BB03/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中学砚都校区第二学生食堂经营权承
三、采购数量:一家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文件编号:0809-1844DZG3BB03/01
2、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中学砚都校区第二学生食堂经营权承
3、经营管理期限:2学年(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4、承费底数:本次项目每年承费用底数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低于承费用底数的报价将被拒绝。
5、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及商务资料。
6、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授间或者自期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材料。
五、标人资格:
1、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和服务能力;
3、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从事中学食堂餐饮经营管理的经验;
4、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纬法案件当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纬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纬法失信行为信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标人需提供相关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注:
①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公示系统“础信”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有效的事
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从事中学食堂餐饮经营管理的项目合同复印件,“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
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②本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标人报名及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0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售后不退。
七、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0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18年12月7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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