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华水施招2018-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安流镇长江、楼光水利设施改造工程(EPC)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8】311号)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华府常纪【20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县安流镇长江村、楼光村(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五华县安流镇长江村、楼光村,工程包括田间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共2部分,田间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沟13449.9m(包括新建斗沟4条,共长7189.9m;农沟24条,共长6341.1m),新建排水涵管2座,设置渠系建筑物机耕桥184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道路6847.1m(包括田间道2条,共长3549.9m;生产路12条,共长3302.2m),本工程总投资2296.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52.78万元,工程勘测费53.35万元,工程设计费58.69万元。
2.3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325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2.5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依据本工程项目经五华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单价,按中标下浮率结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主体方,即责任方;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3家):
(1)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设计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无在建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
勘察负责人:具有勘察类中级职称或以上或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或以上,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
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10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体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勘察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需提供上述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2018年8-10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5投标人施工单位报名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
3.6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通报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7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2015年1月以来完成过水利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4. 踏勘现场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及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踏勘,踏勘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各地村民配合施工等情况,投标人应充分重视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于工作时间先到招标代理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5楼)验证身份证及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三),再到项目实施地点了解现场情况(现场踏勘证明书须当地村委加盖公章),最终交给招标人在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确认。
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þ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报名资料由联合体各成员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þ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百花洲益民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时前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支付于指定账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0753-452119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百花洲益民大厦5楼
联系人:邹先生、诸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1116
日期:2018年11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五华县安流镇长江、楼光水利设施改造工程(EPC)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 | 原件 |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 | 原件核查 | | |
3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 | 原件核查 | | |
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出具) | | 原件核查 | | |
5 | 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 | 原件 | | |
6 | 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 | | 原件 | | |
7 | 拟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2018年8-10月)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 |
8 | 拟委派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2018年8-10月)社保证明(本人携身份证到场) | | 原件核查 | | |
9 | 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2018年8-10月)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 |
10 | 拟委派勘察负责人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本人携身份证到场) | | 原件核查 | | |
11 | 拟委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本人携身份证到场) | | 原件核查 | | |
13 | 五大员: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提供所要求的岗位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2018年8-10月)社保证明 | | 原件核查 | | |
14 |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 | 原件核查 | | |
15 | 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附网页截图) | | 打印网页截图 | | |
16 | 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2015年1月以来完成过水利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 | 原件核查 | | |
17 | 现场踏勘证明书 | | 原件 | |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参考格式)
(甲方、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1/乙方) (联合体成员2/丙方)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联合体投标人 | 承担的工作内容 | 具备的资质 |
联合体牵头方 | 工程项目的整体执行、施工、验收和保修等工作,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 |
联合体成员方1 | | |
联合体成员方2 | | |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联合体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方面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 份。
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五华县安流镇长江、楼光水利设施改造工程(EPC)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 ,身份证号: ;
本项目拟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已对五华县安流镇长江、楼光水利设施改造工程(EPC)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五华县安流镇长江村行政村委会、五华县安流镇楼光村行政村委会(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五华县安流镇人民政府(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