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19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1月19日
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BJHT-1811-DA02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1313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一区6号 联系方式:纪女士 010-693919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10-8131323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概况: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窦店镇陈家房村、小高舍村、兴隆庄村、一街村、板桥村、七里店村、瓦窑头村人民公园。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本招标项目是对此项目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图纸。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18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2.2050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根据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房财政采[2018] 646号批复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规定,现对 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BJHT-1811-DA02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1313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一区6号 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 010-693919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10-81313239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窦店镇陈家房村、小高舍村、兴隆庄村、一街村、板桥村、七里店村、瓦窑头村人民公园。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本招标项目是对此项目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图纸。 2、本招标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72.205058万元(大写:壹佰柒拾贰万贰仟零伍拾元伍角捌分);超过该控制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上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其他:无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5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18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8年 1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绿地启航国际2号楼。 3、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每套 500.00 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2 月 11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 12 月 11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房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许可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2018年 1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5个工作日。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7)“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名时以上文件必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只有通过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来源:北京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北京
上一篇: 2018年11月19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房山区窦店镇基层体育设施修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1月19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北京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