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0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0日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ZHYX1015(PSBC-JL-CG-2018-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淳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758号 联系方式:陈月 0431-81285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淳丰 0431-85670001-802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ZHYX1015(PSBC-JL-CG-2018-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税务审核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被检查单位所在地; 2.3采购内容:选择1家具备承接我行税务审核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2.4采购预算:25万元;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 2.6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税务师事务所; 3.2投标人需具有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近三年内(2016.1.1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金融行业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应指定一名税务师作为本项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税务师应为执业5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税务师担任,熟悉金融行业相关业务; 3.6拟派担任所有人员要求从事税务相关工作经历,需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件(发证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前的有效年检执业证); 3.7税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2016.1.1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拟派的税务师、会计师在近三年内(2016.1.1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8乙方相关资格、办公场所、负责人等信息及投标人业绩资料应与乙方提供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相一致,乙方不能以与其名称相似或独立于乙方的乙方总所、乙方分所、乙方关联单位的资格、办公场所、负责人等信息或业绩资料作为乙方信息、业绩进行应答。 3.9乙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项目所述审核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等。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758号 联 系 人:陈月 电 话:0431-81285131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邓淳丰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税务师事务所;3.2投标人需具有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3近三年内(2016.1.1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金融行业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4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5投标人应指定一名税务师作为本项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税务师应为执业5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税务师担任,熟悉金融行业相关业务;3.6拟派担任所有人员要求从事税务相关工作经历,需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件(发证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前的有效年检执业证);3.7税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2016.1.1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拟派的税务师、会计师在近三年内(2016.1.1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3.8乙方相关资格、办公场所、负责人等信息及投标人业绩资料应与乙方提供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相一致,乙方不能以与其名称相似或独立于乙方的乙方总所、乙方分所、乙方关联单位的资格、办公场所、负责人等信息或业绩资料作为乙方信息、业绩进行应答。3.9乙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项目所述审核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等。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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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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