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1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及远程语音识别提讯系统建设项目(GPCGD182148HG171F)公开招标公告11月21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及远程语音识别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9-148080-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及远程语音识别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19,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办案区改造及远程语音识别提讯系统; 2.采购项目编号:GPCGD182148HG171F;
3.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 9:00 至11:30,逾期恕不接待,如造成无法报价,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区小姐,联系电话:0750-3285689。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3)踏勘要求: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参与现场踏勘,踏勘完毕现场取得回执。 4.本次招标的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20日 至 2018年11月2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www.gpcgd.com/gpcgd/portal/portal-news!listWb)进行供应商注册,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4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62791533,020-8330110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区工 | 联系电话:0750-3285689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 (三)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2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
来源: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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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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