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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湿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植被自然恢复工程及科研与监测工程招标
招标人: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一.招标条件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湿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植被自然恢复工程及科研与监测工程已由吉林计【2018】324号及吉林计【2018】325号文件批准招标,招
标人为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
1、湿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保护区内湿地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总面积1000hm2;
2、建设植被自然恢复工程:在金川保护管理站及后河保护管理站进行自然植被恢复工程建设,总面积494.01hm2;
3、科研与监测工程--生态监测样线、生态监测样地
①建设生态监测样线3条,总长17.54km;
②建设生态监测样地30块。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一标段:湿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标段:建设植被自然恢复工程;
三标段:科研与监测工程--生态监测样线、生态监测样地;
2.3项目地点:辉南县;
2.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1月15日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湿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部工程内容;
二标段:建设植被自然恢复工程全部工程内容;
三标段:科研与监测工程--生态监测样线、生态监测样地全部工程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标段、二标段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标段营
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
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企业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吉备案手续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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