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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11月21日

时间:2018-11-21 16: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玉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6650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浙江玉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2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11月21日的信息
来源:浙江玉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玉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11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委托,就玉环市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HQ-YHZFCG-2018-110(重)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玉环市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建设项目预算540万元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如分公司参与投标须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第六条规定。

2、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拥有自有的光纤网络资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89号滨江新城时代广场3幢2206室;

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拥有自有的光纤网络资源。(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下午14:30

八、投标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路口)二楼开标室3;

九、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下午14:30

十、开标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市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路口)二楼开标室3;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人民币;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前到账。(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开户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04847888501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方式(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玉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林先生: 电话:0576-87222630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苏女士: 电话:0571-88107579  传真:0571-88102827邮箱:353594584@qq.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6-87250185

附件信息:

2018-110(重)玉环市道路运输综合监管系统网络平台(最终版).doc

1.5 M


来源:浙江玉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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