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项目=95926外墙保温及锅炉房改造工程招标
项目=95926外墙保温及锅炉房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9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95926外墙保温及锅炉房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5926,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95926外墙保温及锅炉房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长春市朝养双支路789号。
2.3招标范围:外墙保温及锅炉房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7月31日。
2.5项目投资:198.5553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军队相关标准的优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1项及以上;
3.4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文件能够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副本。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开户许可证。
4.1.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
4.1.6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7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1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4.1.8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4.1.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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