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长安路街道片区搬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11月22日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长安路街道片区搬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长安路街道片区搬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8-341ZBL/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长安北路95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29-8780340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9-88489987-603 传真:029-88489987-60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长安路街道片区搬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1项 项目概况: 动迁范围内的9家单位家属院的全部搬迁,涉及居民住户约1020户(最终产权户数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用途: 搬家服务 采购预算: 153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7年至今至少1个月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7年至今至少1个月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8、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9、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21 09:00:00至2018-11-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2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第五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12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第五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489987-603 2、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11-21 附件:
来源:陕西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陕西
上一篇: 2018年11月22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用冰箱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11月22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陕西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本级)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