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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程≈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2019年综合医疗补充保险项目
工程≈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2019年综合医疗补充保险项目
招标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资金来源:其它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采购人)委托,拟对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全辖2019年综合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2019年综合医疗补充保险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3.1服务区域、参保人数: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在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泸州、南充、乐山、宜宾、达州地区的工作人员,参保人数预计2565。
3.2.保障内容:
保障条款 保障对象 保障额度 保险责任 预计投保人数 保费单价限价 预计投入总保费 保障额度赔付比例限价
员工综合医疗 在职员工及退休人员 按照年龄分配 门诊、住院费用(含自费项目),社保定点药店购药、社保定点医院体检、牙科、购买医疗器械 2565
998.1289万元 不低于99.5%
报销型重大疾病 罹患重疾在职员工及退休人员 20万 确诊患保险公司规定之重大疾病,可凭医疗费资料累计报销20万保险金。 325 60万元
给付型重大疾病 未发生过重大疾病的在职员工 20万 确诊首次患保险公司规定之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重疾保险金 2240 340元/人
3.3员工综合医疗保险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年龄确定保障额度,供应商在被保险人保障额度内进行理赔报销。
3.4报销型重大疾病保险由供应商对罹患重疾、退休被保险人治疗重疾的医疗费用进行理赔,报销额度按照投保人核定标准执行,供应商赔付总金额以投保人投入总保费乘以赔付比例为限。
3.5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对首次确诊患服务商规定之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付重疾保险金。
3.6针对员工综合医疗保险和报销型重大疾病保险,服务商承诺赔付保障额度不得低于投保人投入保费的99.5%。
3.7合作意向期三年,保险期限一年,从2019年1月1日0:00至2019年12月31日24:00。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4.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含有健康保险服务内容。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4.2018年最近3个月(最近一次缴纳月份为报名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6.近三年企业法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网页截图);
4.7.近三年企业法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若为注册在非成都行政区域公司需要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设立时间不少于3年(需提供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不低于3年)或付款凭证及发复印
件);
4.10.公司能出具增值税普通发。
4.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招标: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注:提供股东名单)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5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
转让)。
5.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须出示原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3、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须出示原件);4、股东名单(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鲜章);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时间不
少于3年)财务状况验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需出示原件);6、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7、单位简介盖投标单位鲜章;8、若
为注册在非成都行政区域公司需提供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不低于3年)或付款凭证及发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9、2018年最近3个月(最近一次缴纳月份为报名截止时间的上
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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