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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襄阳港喻家湾港区格垒咀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预审公告11月22日
襄阳港喻家湾港区格垒咀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襄阳港喻家湾港区格垒咀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名称),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49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谷城县政府采购办下达采购计划(谷财采备〔2018〕708号)。本项目已由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并通过财政部门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谷城县港航管理所,采购代理单位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襄阳港喻家湾港区格垒咀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本项目拟新建4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2个1000吨级件杂货泊位、2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建设相应的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为28837.82万元。本项目的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暂定为30年,为建设期与运营期之和,其中:建设期2年,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为起点,至竣工日止;运营期自竣工日起至30年合作期满止。实际合作期限以中标结果为准。具体建设和运维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2.3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制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运营维护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制定的运营维护标准。本项目运营维护范围由政府方确定。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服务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符合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安全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并达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评选要求,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文明施工标准: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并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评选要求。 2.4 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0%。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范围内所属的全部资产和资料无偿移交给采购人或其指定机构。政府出资代表参与分红,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均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均可)。 3.独立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5~2017年每年均为盈利;2017年末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4. 独立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同时提供银行授信额度余额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银行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5.近3年(2015年1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总投资3亿元以上交通建设项目投融资和建设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应在2015年11月1日以后。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合计业绩应满足上述要求。投融资建设模式只能是建设-运营-移交(BOT)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6. 按相关法规规定,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拟自行施工本项目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资质和业绩要求见下表。申请函中选择不自行施工本项目的,本次招标无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但中标组建项目公司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应经实施机构审核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也应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具备: 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3年(2015年1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具备: 独立完成过或正在实施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港口码头施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应在2015年11月1日以后。) |
7.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8.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在近三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自行承诺复印件。 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又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时,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持以下资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均可)供现场查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09:00分整(北京时间)。 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 14日 9 时00分,地点为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申请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5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谷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谷城县港航管理所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9号 联 系 人:汪小涛 联系电话:13972071979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联系电话:027-83860897 联 系 人:杨威
日 期:2018年11月22日
来源:湖北谷城县港航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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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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