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2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润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自由闸旁旁侧循环接触氧化工程)石灰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润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自由闸旁旁侧循环接触氧化工程)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自由闸旁旁侧循环接触氧化工程)石灰石采购 项目编号:WX2018-2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6635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润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409号 联系方式:张学成0431-879708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0431-8066351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4楼a4-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企业信誉良好,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4楼a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4楼A4-03室(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和平大街409号1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自由闸旁旁侧循环接触氧化工程)石灰石采购 项目编号:WX2018-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润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自由闸旁旁侧循环接触氧化工程)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项目工程总承包-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自由闸旁旁侧循环接触氧化工程)石灰石采购; 2.2 规模:石灰石采购;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自由闸旁; 2.5 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以供货合同中供货期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符合每个标段的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采购预算: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企业信誉良好,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4楼A4-03室(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和平大街409号1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润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春市和平大街409号 联系人:张学成 电话:0431-879708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4楼A4-03室 联系人:姜涛 电话:0431-8066351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润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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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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