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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4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消防大队漳州市消防支队龙文朝阳公寓房窗帘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1月24日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龙文区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州市消防支队龙文朝阳公寓房窗帘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漳州市消防支队龙文朝阳公寓房窗帘采购 项目编号:SZPL(2018)11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卢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063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文区消防大队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谭林路26号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贺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卢,0596-210639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1批窗帘(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5)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以上法人营业执照可以是法人营业执照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上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具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若有一项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否则无效,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001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的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到代理公司现场购买或电话联系购买(若需邮寄另加5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漳州市龙文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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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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