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2) 详见招标文件(特殊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1月27日到2018年12月16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00 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7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6日19: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8日 10点30分 第二开标室(3)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页面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16日 备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部);在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取费标准:按石财建【2012】8号文计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12、本项目采购人: 石河子市某单位 地址: 石河子市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赵小康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13899505860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河子玛河大厦298号3楼(北一路、东一路十字路口西南角) 项目联系人: 樊月莉 联系电话: 15209931025 |